圣灵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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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門教徒的信條第四條說:

『我們信福音首要的原則和教儀為: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第四,獲得聖靈恩賜的按手禮。』

隨著浸沒的洗禮之後,要被個別的證實。這意指一位聖職持有人,具有適當的權柄,按他的雙手在個人的頭上,證實他為教會的一位教友。同時,這人被賜予聖靈的恩賜。摩門教徒相信,這恩賜和他伴隨而來的祝福將給予領受者權利,只要領受者生活配稱,將擁有聖靈的經常為伴,作為他的指導者和保護者。

約瑟‧斯密教導聖靈的影響力,是帶領歸向福音真理的神的力量,可以在洗禮前感受到,但聖靈的恩賜,或聖靈的經常為伴,只能在洗禮後獲得。"你可以為一袋沙洗禮就像為一個人施洗一樣,"他說,"如果不以赦罪和獲得聖靈的觀點來做。水的洗禮只是半個洗禮,如果沒有另一半,那是沒有用的,—那就是,聖靈的洗禮"("先知約瑟斯密的教導," p. 314).

洗禮之前,從經文,以及從活著的先知們的話裏,一個人可以期望得到來自聖靈的見證,證實耶穌基督福音的真實性。無論如何,除非直到一個人服從命令去受洗,否則聖靈完整的傾注是不會來到。只有在洗禮後,恩賜才可被持有權柄的人證實,而且就算證實了,聖靈也不會被不配稱的人所接受,因為聖靈不會住在不正義的人的心中。因此,接受聖靈的實際為伴,可以在洗禮一結束後就發生,或結束後一段時間,當一個人接受了那應許,神聖之靈便經常與他為伴。只要個人停止潔淨和服從的生活,聖靈將會撤離(哥林多前書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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