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
出自MormonWiki
今日墮胎已成為一項普遍的的行為,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爾門教)反對選擇墮胎.在好幾個世紀以前,摩爾門教的總會會長團已警告反對這邪惡的作為.他們不斷的建議教友或是非教友不要實行這毀滅性的一份子.這包括提議,執行,鼓勵,或是安排及支付墮胎事宜.假如任何一位教友用各種方式鼓勵墮胎,他或她可能會遭到教會紀律的處分.主的其中一條最大的誡命是: “不可殺人,也不可做任何類似的事.” (教義和聖約 59:6)
選擇這樣的方法使得胚胎受影響,這樣的選擇是一種毀滅.這樣的選擇的行動,致少參與了三個生命.在婚姻或婚姻外.墮胎並不是個人的選擇.
"摩爾門教瞭解到有一些例外的情況下的墮胎,是被視為正當的---如亂倫或強暴所導致的懷孕,經合格醫學人士判定母親的生命或健康處於嚴重的危險中,或是合格一學人士發現胎兒有嚴重缺陷而無法存活到出生者.但即使有這些情況,也不可自動判定墮胎是正當的.遇到這類狀況的人,只有在與教會當地領袖商量並透過真誠祈禱獲得證實之後,才應考慮墮胎."
"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懷孕生子時,這名小孩的父母最佳選擇就是結婚,並朝著建立永恆家庭而努力.他們如果無法順利結婚,則應將小孩交由他人領養,最好的方式是透過後期聖徒家庭中心.
- “忠於信仰”,2004年第17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