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門教會的領袖們
出自MormonWiki
摩爾門教會的領袖是從成員之中產生的。教會沒有正式的神職人員,也沒有針對神職人員的正式教育體制或審核制度。整體來說,摩爾門教會使用的是「在俗神職人員」,也就是被召喚服務之人自願擔任領袖一職。擔任領袖的機會很廣泛,除了需要眾多的人員來擔任領袖之外,教會也提供多樣化的服務機會。
在教會內,被指派去服務的機會稱為一個召喚。召喚由擁有權柄之人發出,然後他會把此召喚內的權力授予被召喚之人。這種在俗的領袖制度是教會計畫的廣大支持根基,也讓神的國度得以迅速地在世上建立起來。
許多教會領袖的目標就是確保每位成員都有一個召喚,能有機會為他人服務,這反映出了教會的信仰,也就是個人會從服務中成長的這個概念。有數百萬人在教會內服務,而服務也意味著個人所貢獻的大量的時間。研究員在一個調查中指出,一位主教(也就是當地會眾的領袖)平均每週花約27小時的時間在履行他的職責。其他領袖則花不同的時間為教會服務,每個人在忙碌的生活之餘,都還自願地這麼做。
聖經裡教導,一個人必須蒙神召喚,才能在聖職職位內服務,亞倫正是一例。(希伯來書5:4) 在摩爾門教會裡,男人和女人也經由同樣的方式接受召喚,就是經由啟示和按手禮,讓成員們彼此服務。沒有任何教會的召喚需要大量、正式的訓練。例如神就曾列出蒙神召喚去傳教之人的必要條件:「信心、希望、仁愛和愛心,以及眼睛專注於神的榮耀,使他有資格擔任這事工。」(教義和聖約 4:5)
雖然並沒有正式的學校來訓練領袖們,但成員們還是有機會接受訓練,而且通常從很年紀很輕的時候就開始這樣的訓練了。成員通常在年輕時就不斷地有機會去服務,他們會與領袖們一起工作來獲取經驗並同時接受訓練。從12歲開始,青少年就有機會擔任孩童們的教師,或是擔任班級會長團成員、青少年活動委員等。除此之外,在主日學組織的指導之下設有教師發展課程。教會也針對不同組織內的成員職掌設有指導手冊和小冊子,以供成員們閱讀。
在俗的領袖制度在幾個方面都祝福了教會成員。摩爾門成員了解,他們使命的一部分就是去「成全聖徒」,也就是盡可能地幫助成員們可以變得更像基督一樣。當成員有機會去服務,他們就有機會在完成自己份內工作、與他人相處時,培養更多基督般的特質。此外,成員也能在從事主的事工時擁有一份「所有權」,而不是只讓專業的神職人員有機會去做這些事。那些忠信地擔任領袖的成員們,大多也對教會保有很高的忠誠度,部分是因為他們了解自己的作為對教會有所貢獻。接受召喚也幫助教會成員發展或是增進自己的才能。很多時候,成員們會被召喚至自覺無法勝任的職位去服務。但持續服務之後,他們通常會驚訝地發現自己變得越來越有能力去完成這些事。
- "堅持去做的事變得越來越容易,並不是因為任務的本質有所改變,而是因為我們的能力提升了。" (Heber J. Grant, Improvement Era, 1936)
後期聖徒的經文裡鼓勵人人都來參與這事工,經文教導男人和女人「應當熱心做好事,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做許多事。」(教義和聖約58:27) 摩爾門經裡的便雅憫王教導:「當你們為同胞服務時,只是在為你們的神服務而已。」(摩賽亞書2:17) 偉大的教師耶穌基督,也強調他身為僕人的身分,他設立榜樣,要其他人也這麼做。摩爾門教會強調身為領袖為人服務的重要,這事崇拜神的方式,也是變成如基督一般的必經過程。每個人都有機會被召喚、也都有能力勝任教會領袖的職務,這會讓神的子民培養出與眾不同的合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