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孩子

出自MormonWiki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許多其他信仰的朋友們或許聽到一首摩爾門初級會兒童詩歌--「我是神的孩子」[1] --馬上就會想到摩爾門成員,因為自1957年起,成員們就廣泛地傳唱這首歌。此一概念是摩爾門信仰的中心點,也就是每一個在地球上的人都是天父,即至高之神的孩子。(詩篇82:6 「我曾說: 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來說,他們的天父並不只是ㄧ個擁有權力影響他們生命的不知名生物,反之,祂是ㄧ個他們從以前就認識、且深愛的真實人物;他們與祂之間有著非常親密的關係。

從這首詩歌,可以一窺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首先,摩爾門成員相信,神,永恆的父,將嬰孩送進塵世間各個不同的家庭裡。對有些非成員來說,這樣的說法意味著指控神的作為,因為有些嬰孩出生的環境並不佳。然而對於摩爾門成員來說,神自有祂的智慧、愛,與慈悲。在這首歌裡,提到他們相信身為父親的祂,認識祂的每一個孩子,也了解他們需要學習甚麼、以及他們忍耐和克服難關的潛力。然而,除此之外,歌裡也提到父母和其他人有責任要教導這些孩子回到他們天父身邊的方法。摩爾門成員相信,誡命是為引導他們、為他們的益處所設立的,遵守這些誡命的人會在末後的日子獲得豐厚的酬賞。

靈體兒女/神的眾子

摩爾門成員有時會將神的眾子視為神的孩子的同義辭。約伯記38:7說到:「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約伯記38:4)。摩爾門成員相信神的眾子指的是祂的靈體子孫,他們因有機會像他們的父得到一個骨肉的身體而歡欣, 因為他們會和他們的父一樣,經由塵世的考驗而讓靈性更趨成熟。雖然人生有時會充滿苦與痛,但塵世生命也相當短暫,摩爾門成員認為這樣的學習機會是令人渴望且相當值得的(見救恩計畫)。

塵世兒女/神的眾子

神的塵世兒女,更精確的定義,是指那些接受基督、遵守祂的誡命,經由不斷地進步和持守而成為基督靈體兒女的人。後期聖徒相信每一個人都自己選擇了今生的靈體父親,即基督或路西弗,他們會跟隨並服從自己的選擇對象。

兒女的力量/神的眾子

摩爾門成員相信當他們歸信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時,他們就被賦予能力成為神的眾子。對那些在教會裡出生的人來說,歸信也是必經的過程,因為擁有教會成員的身分並不代表真正的歸信(摩爾門教義,第745頁)。然而使徒布司‧麥康基曾說:「進入教會打開了[成為神的眾子]的一扇門,但持續的信心與奉獻也是獲得此身分的必要的條件」(羅馬人書8:14-18;加拉太書3:26-29; 4:1-7 )。他也指出身為「此家庭的成員」,他們是「基督的共同繼承人,獲得父的完全」(教義和聖約93:17-23 )。

麥康基長老強調,要成為神的眾子和基督的共同繼承人,世人必須獲得更高級的麥基洗德聖職(也就是基督所持有的聖職),並光大此聖職的召喚,進入婚姻的新永約,且在一切事上都服從。他說「那些在今生成為神的兒女」(約翰一書3:1-3 )的人,是那些在一切正義中持守到底、成為永恆之神的人(教義和聖約76:58)。所以,儘管摩爾門成員相信所有人在前生都是神的靈體兒女,然而在日後,這些人是否依然是神的兒女,則端賴他們在今生是否有達到神的要求而定。

目录:基本信仰 目录:救恩計畫

个人工具